贩卖艺人个人信息,犯法吗?

作者: 本报编辑部综合江西警方 【 原創 】 2025-10-20

2025年10月20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江西赣州会昌县警方近日侦破一起非法售卖明星艺人个人信息的案件。嫌疑人吴某因热衷追星,在购买某艺人航班信息并成功见到偶像后,发现“商机”,伙同罗某、易某通过购买、转卖明星身份证号、航班行程等隐私信息牟利。


目前,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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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吴某等人通过社交平台非法获取并出售明星个人信息500余条,非法获利5000余元。其作案链条包括从上游购买信息、整理后通过线上渠道转售,部分信息被用于粉丝围堵、跟踪等行为,对艺人隐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办案民警表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网络秩序,更可能引发线下骚扰等恶性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警方指出,明星作为公民,其个人信息同样受法律保护,任何以“追星”为名的信息交易均属违法。本案中,吴某等人从普通粉丝演变为“信息黄牛”,最终触犯法律红线,反映出部分群体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案件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公众舆论普遍谴责此类行为,认为其“以爱为名行伤害之实”。法律专家表示,此类案件暴露出网络黑产向娱乐领域渗透的趋势,需加强平台监管与普法教育,遏制非法信息交易滋生。公安部网安局提醒,公民应理性追星,拒绝参与或纵容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目前,江西警方正联合其他地区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倒卖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公众若发现相关线索,可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或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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