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通报:山东东营黄河河道管控与节水工作问题突出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 (记者 程斌) 山东消息:6月9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指出山东省东营市对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资源保护节约问题多发。
黄河口生态地位特殊,其生态系统安全及良性循环对黄河下游及渤海水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刁口河作为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属于黄河干流。然而,自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施行后,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包括赫邦化工公司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睿力生物科技公司5万吨/年双甘膦项目、万豪化工公司年产8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及1600吨原料药项目等,部分项目已建成投产。
此外,迪阳新型材料公司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存工业固废粉煤灰约49万吨,占地约317亩,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污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据了解,地方有关部门违规审批问题严重。2023年5月,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但督察发现,东营市、利津县有关部门及相关园区仍违法违规为多个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办理审批手续。
有文献数据显示,在节水工作方面,东营市2020年被认定为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区,按要求需编制超载治理方案并明确节水任务。但督察发现,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应于2023年投入使用,截至督察时仍未投运,365万立方米/年节水任务落空。此外,利津县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公司凉水塔节水消雾项目、利华益利津炼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虽已建成投运,但东营市2022年仍将上述两个项目作为超载区治理期内新增节水能力上报,虚报节水量533万立方米/年。
督察组指出,东营市及有关部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力,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不严不实。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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