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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率先开放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房時間:2025-12-10 中国摄影新闻通讯社福建讯(记者 冯亮) 12月10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在榕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规程》,明确即日起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马尾、长乐区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者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该政策系大陆首个针对台胞群体的住房保障专项规程,标志着两岸民生融合迈入新阶段。 根据政策,四城区就业创业台胞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一是在当地与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为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二是持有有效期内台湾居民居住证;三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四城区无自有住房。马尾、长乐区申请条件则与当地台胞公租房标准一致。已享受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台胞家庭,需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或注销原有资格。申请流程包括线上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及公示,审核通过后进入配售轮候库,按登记户型参与抽签选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由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及建设单位不超过5%的合理利润构成,户型以45-90平方米为主,重点满足单身青年及小家庭需求。房屋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或调换,但可依法继承。若继承人继承多套住房,仅保留一套,其余由政府回购。福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覆盖超2000名在榕台胞,目前全市已建成台湾同胞公寓社区3个,配备台胞服务站及闽台文化活动空间,形成“安居+乐业”生态圈。 “住房是台胞扎根大陆的重要基础。”福州市台协会会长陈奕廷表示,配售型保障房政策解决了台胞长期住房痛点,未来可探索与台湾住房政策衔接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岸社会融合。 福建省台港澳办亦指出,该政策是落实《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第二批政策》的重要举措,未来将结合自贸港政策优势,探索跨境数据流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机制,为台胞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