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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14 名内鬼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被判刑

時間:2025-08-27     作者:本报编辑部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原創】   閱讀

2025 年 08 月 27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指导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 “ 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 正式公布:14 名被告人十日内均未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海思公司系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为公司于 2011 年启动 Wi-Fi 芯片研发项目,后由海思公司负责该项目,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长期自主研发,取得 Wi-Fi 芯片相应技术信息,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被告人张某原系海思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创立尊湃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前后拉拢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等人加入,任命 4 人担任高管并负责相应技术部门。其间,张某等 5 人经共同商议,决定研发与海思公司同类的 Wi-Fi 芯片。

 

为了缩短研发周期、迅速投入量产、加快吸引融资,经张某指示,周某甲等人以良好的薪资待遇、发展前景等为条件,继续招募海思公司员工高某、王某等 7 人加入尊湃公司。7 人在离职前后应尊湃公司要求,自行或者勾结仍在海思公司任职的员工赵某、屠某,以截屏、抄录、微信传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海思公司技术信息,用于尊湃公司芯片研发。

 

判决结果

 

7 月 28 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 14 名被告人均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其中,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300 万元;周某甲、刘某、周某乙、顾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150 万元至 120 万元不等;高某、王某等 9 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100 万元至 20 万元不等。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是现代经济社会中重要的知识产权,不仅关系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安全,还关系到国家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法治之力服务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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